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听障人员在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听障人员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4号)文件执行。七)为方便沟通,请各申请人加入“南丹教师资格认定群”QQ群,群号为:461852522。加入群附加信息为“2023年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无附加信息的拒绝入群。
未尽事宜,请与南丹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8-723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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