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8-07
成都市新都区升庵中学成立于2002年,是区委区政府优化教育布局,整合原新都三中、新都五中教育资源而重新组建的一所完全中学。学校占地29亩,建筑面积25600平方米,现有40个教学班(初中16个班、高中24个班),在校学生1900余人,在校教职工177人。
学校以明代蜀中唯一的状元、中国文化名人杨升庵之名为学校命名,不仅因为新都是升庵故里,更承载着党和政府对学校厚重的期望,希望把升庵中学办成传承升庵文化、弘扬时代精神,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语文教师1人
初中数学教师1人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
高中英语教师1人
高中美术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英语、美术相应专业毕业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学科需有初中教师资格证,英语、美术学科需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违反师德师风遭受处分,且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列入“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人员;
(8)有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9)未毕业仍然在读不能按时到岗履责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10)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情形的;
(11)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简历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8月11日17:00。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按岗位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由校务办电话号通知资格初审结果。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初审截止日期:2023年8月12日17:00。
(三)考试
考试前,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组对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笔试人员须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原件校验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原件校验时间:2023年8月14日8:30
原件校验地点:升庵中学b栋三楼b302
本次考试由招聘学校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8:40。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美术笔试时间180分钟)。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水平考核。
2、面试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10:00。
3、面试方式:面试分说课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师素质、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四)体检
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当天所有考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告知考生。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完成政审及公示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学校自聘教师,实行月薪+年终绩效的工资模式,聘用期间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