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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2023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出炉啦!

2024/1/29 21:23:29 点击:
校三所学校,川兴中学东校区、川兴中学西校区(市民中)、四合九年一贯制学校按3:2:5的比例进行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

(四)原大箐乡小学毕业生按原招生方式不变,就读川兴中学。宁远学校提供不超过今年招生计划10%的学位用于解决原洛古波乡俄池格则村小学毕业生就读,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学生,其余学生就读大洋学校。

(五)西昌市民中初一不再开设一类模式班,提供80个学位用于招收巴汝镇、马鞍山乡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学生,其余小学毕业生,按原招生片区学校就读不变。

(六)原兴胜乡四个村(花庄村、小桥村、花园村、双林村)行政区域划归安宁镇管理,小学按原划定的招生片区不变,初中由兴胜中学和西宁中学按7:3的比例进行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

(七)原兴胜乡的五个村(联合村、新元村、江管村、德胜村、团结村)行政区域划归礼州镇管辖,小学按原招生片区不变就读兴胜小学,初中由兴胜中学和礼州中学按7:3的比例进行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

(八)原民胜乡小学毕业生就读兴胜中学。

四、报名流程

(一)公办学校

1.网上报名。小学新生7月4日-10日、初一新生7月5日-11日,关注“西昌教育”“西昌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后点击“新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随机派位。7月13日-14日,部分学校进行随机派位,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3.现场审核。7月15日-7月16日,网上报名审核已通过的,持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

4.入学报到。8月30日-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二)民办学校

1.网上报名。7月4日-10日,下载“川教通”App、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登录一网通办(网址www.sczwfw.gov.cn)均可进入全省系统进行报名。

2.网上审核。7月7日-7月12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名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新生录取。7月15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7月16日可登录全省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4.入学报到。8月30日-8月31日,新生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五、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捐资助学

捐资助学坚持自愿、不与入学挂钩的原则,统一由西昌市捐资助学协会接受。

六、注意事项

(一)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才将户籍从外地迁入西昌或因其他原因未按时进行网报的,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已达到入学年龄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入学的西昌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申请缓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提出缓学申请,经乡(镇)、街道办批准后方可缓学。

七、招生纪律

(一)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全市中小学报名和录取工作全部纳入“全省系统”统一管理,7月31日前完成所有招生工作并在开学时严格依据招生结果注册学籍,凡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报名,由学校擅自招生的,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入学资料审核工作贯穿招生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非西昌市户籍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西昌市户籍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二)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禁任何人借招生谋取个人利益,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严肃顶格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取消违规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

(三)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西昌市招生入学政策和相关规定,规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制定完善招生入学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四)做好信息公开。招生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务必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学校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招生公告栏等形式,加大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八、涉及招生工作的其他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昌市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

西昌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一小:长板桥沿西河至宁远桥以东,宁远桥街以南,胜利路以西,长安中路以北。原划宁远村一小招生范围不变。

二小:胜利路、胜利南路至一环路口以东,马水河街、下西街以南,大巷口沿滨河路、南桥至一环路东河段以西,一环路南二段胜利路口至东河以北。原划龙眼井村二小招生范围不变。

三小:南桥沿东河上段以东,姜坡路以西,三岔口西路、三岔口东路至姜坡路口以北。原划三小河东村招生范围不变。

四小:老西门街、晏家巷以东,沿下西街经大巷口至新市场口以北,沿什字街经三衙街转大巷口经上顺城街至邛都坊、新市场街一线以西。原划定北门村属四小招生范围的组不变。

五小:沿北街、仓街、什字街经三衙街转大巷口经上顺城街、邛都坊至新市场街一线以东,沿东河上段以西。原划北门村五小招生范围不变。

四小文博分校:宁远桥街、马水河街以北,老西门街、晏家巷以西;西郊乡、四合乡分界线以南;宁城路以东。原划西河村七小招生范围不变。

二小紫薇分校:长板桥沿西河至海河以东;航天大道二段以北;胜利南路经一环路至东河下段以西;长安中路以南。原划定中心校招生村组不变。

阳光学校:东河以东,三岔口西路至三岔口东路以南,河东大道以西,航天大道三段至三岔口南路至海河以北。

月城学校(原城南小学):西河以西;长安西路沿长裕路至海河以东;海河以北;宁城路以西。原划定长安村月城学校招生范围不变。

航天学校:长裕路(长安西路路口)以西,长安西路(长裕路至三丫口)以南,宁远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东、菜子山大道以北;原马道镇与小庙乡交界以北。

怀远学校:宁远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菜子山大道以南至成昆铁路以西;原马道镇与小庙乡交界以北。

宁远学校:海河(观海路至铁路桥)以南;迎宾路以东;西郊乡和海南乡交界处以北;邛海以西;航天大道二段以南,东河以西、西河以东。

春城学校:河东大道以东;三岔口东路以南;姜坡路以东;高枧乡、喜德县交界以南;高枧乡、川兴镇交界处以西;航天大道东延线以北。川兴镇三合村、海丰村。

阳光学校、宁远学校多校划片:航天大道三段至三岔口南路至海河至滨河东路一年级招生实施多校划片,划入阳光学校、宁远学校招生服务范围,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位。

西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范围

阳光学校初中部:东河以东,三岔口西路至三岔口东路以南,河东大道以西,海河以北。长板桥沿西河至海河以东,航天大道二段以北,胜利南路经一环路至东河下段以西,长安中路以南。

月城学校初中部:海河以北;长安西路至长裕路至海河以东;西河西路以西。长板桥沿西河至宁远桥至宁城路以东,宁远桥街以南,胜利路以西,长安中路以北。西郊乡长安村属月城招生范围。

二中:老西门街至宴家巷经马水河至胜利路、胜利南路一段以东;一环路南二段以北;东河中段以西;三岔口西路至三岔口东路至姜坡路口以北;姜坡路以西。

初一中:老西门街、晏家巷至西门坡路口以西;宁城路以东,马水河街至宁远桥街至西河以北,四合乡和西郊乡交界以南。

航天学校:长裕路(长安西路路口)以西,长安西路(长裕路至三丫口)以南,宁远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东、菜子山大道以北;原马道镇与小庙乡交界以北。长宁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原小庙乡所辖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怀远学校:宁远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菜子山大道以南至成昆铁路以西;原马道镇与小庙乡交界以北。

宁远学校:海河(观海路至铁路桥)以南,成昆铁路以东,原西郊乡和海南乡交界处以北,邛海以西,航天大道二段以南,东河以西、西河以东。原海南乡所辖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春城学校:河东大道经三岔口东路至姜坡路以东;高枧乡、喜德县交界线以南;高枧乡、川兴镇交界处以西;航天大道东延线以北。原高枧乡所辖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川兴镇三合村、海丰村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2023年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西昌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清单

西昌市2023年民办学校收费情况公示表

西昌市适龄儿童(少年)缓学申请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西昌市适龄儿童(少年)缓学申请表

西昌市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开始招生

↓↓↓↓↓

家长们请注意!

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入园公告来了

6月28日,西昌市教体局发布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点)招生工作安排。

6月29日前,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西昌发布”“西昌教育”及各幼儿园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栏。

重点来了

↓↓↓

6月28日,记者从西昌市教体局获悉,按照《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凉山州学前教育村级幼儿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点)招生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结合西昌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属地管理、公开公平、适龄优先、免试入园、班设合理、年检合格。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各公办幼儿园(点)根据现有园点资源,制定本园(点)招生简章,按时向社会公开公布,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公办园报名超过招生计划均实行公开摇号录取。

1

招收对象

A类: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均为西昌市户籍,法定监护人无合法有效房产的(含购房未交房),按学龄儿童户籍所在辖区幼儿园就近报名。

西昌市户籍拆迁户子女,属于回迁安置在过渡期间,法定监护人无其他合法房产的,可按租住房屋所属区域选择公办幼儿园参与网上报名。

b类: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均为西昌市户籍,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辖区内有合法有效房产,可按房产所属辖区就近报名。

合法有效房产是指法定监护人拥有100%产权的普通住宅,且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公寓等非住宅用房和违反建设规定的房屋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的产权面积需至少40平米及以上。一套房屋只允许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报名。

提供:学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同一西昌市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买商品房已交房,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经适房已办证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未办证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准购证和缴款单;回迁安置房提供选房公证书);物业出具的已交房证明材料。

2

分类实施

①主城区(北城、西城、东城、长安、新村、马道原小庙乡区域)公办幼儿园按生源所属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有效房产统筹组织实施。主城区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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