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新沂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340,18796340809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218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8891317
新沂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8923859
监督举报邮箱:xyjszp20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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