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5-08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5月8日,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残疾人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经申请批准后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起草了《残疾人参加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5月15日。
据了解,2023年前,自治区对残疾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没有统一的考务实施细则,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提供合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