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24
为满足温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发展需要,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程,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2名,聘用后列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2名,其中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3名、化学2名、地理2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重点招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省内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省外双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省内其他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本科学历的年龄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独立院校和联合办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且本科学历符合上述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分别参照为大专、本科学历;
6.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7.其他要求:持有与报考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地方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信息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