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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贵港市中小学教师招聘655人公告

2024/10/14 22:35:06 点击:
费账号退还考试费:(1)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2)报考笔试岗位缴费后改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3)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4)最低生活家庭报考人员。

2. 最低生活家庭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提交本人身份证、《2024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免考试费用申请表》(附件5,须签字)及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六)准考证打印

1. 报考人员缴费报名后,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必须于2024年4月7日17:30前将报名登记表下载留存,以备面试资格审查、考核时使用。

五、笔试及成绩查询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

上午09:00-10:3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内容可参考(附件2、3)对应内容。

3. 笔试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2024年6月上旬前)

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三)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教育局根据职位数情况,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含定向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 加分分数)÷2。

七、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已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面试组织机关公布。

二)资格复查

1. 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于2024年6月中旬前。

2. 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一般于2024年6月下旬前。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4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3月2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4)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5)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6)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发布面试公告:2024年7月上旬前。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网址发布公告并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1. 市直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 各县(市、区)所属学校的面试工作分别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3. 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采用说课或讲课(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4. 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5.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6. 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露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7.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八、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市直学校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及方法”、港南区和覃塘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港北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设计”、桂平市和平南县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免笔试岗位人选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再次并列时,市直学校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及方法”、港南区和覃塘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港北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设计”、桂平市和平南县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一)市直、各县(市、区)所属学校招聘的人员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组织实施机关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下达聘用通知后,聘用人员必须在一个月内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0775—4573758。

十三、资格复查、加分材料核验地点、报考咨询电话和发布信息网址:

一)贵港市直学校: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电话:0775—4573877。

发布信息网址:http://jyj.gxgg.gov.cn。

二)桂平市所属学校:桂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桂平市西山镇中心小学大门旁),电话:0775—3388037。

发布信息网址:http://www.guiping.gov.cn/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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