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认定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将在2024年7月25日前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将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网上申报时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到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3楼E区出件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的,邮寄时间与现场领取时间一致。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寄送(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
六、其他事项
(一)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桂林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查找。
附件:1.体检医院须知
??2.居住证样本
??3.授权委托书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