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笔试成绩查询。7月28日,应聘人员可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填写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并于7月29日12:00前,发送至hbtgzp@mail.hebtu.edu.cn邮箱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面试人员的确定及现场资格复查1.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人员志愿和笔试成绩排序,按照设岗县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确定。对达不到1∶1.5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调剂;如拟参加面试人员确定时,最后1名有2名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于8月3日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本人是否为拟进入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复查。面试前,由设岗县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主要审查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且“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明“是”的网页截图)等原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拟参加面试人员,查验户籍(生源)是河北籍的证明材料和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查验证件、证书和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网报信息一致。拟进入面试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或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取得面试资格。
六)面试1.面试时间:8月6日至8月8日,参加面试人员可通过所报设岗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联系方式提前咨询面试事宜。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取课堂试讲和答辩等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面试工作组织。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面试期间,由设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县教育局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人员1.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
2.如拟聘人员最后1名出现有2人或2人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面试成绩、本地生源、有在义务教育学校连续从教2年以上经历、有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经历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人员六种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的,由设岗县对上述条件相同应聘人员进行二次面试。
3.特岗教师拟聘人数达不到设岗县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由市教育局在其他设岗县相同岗位同意调剂的落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上述6个条件进行调剂。拟聘特岗教师名单于2022年8月17日前在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九)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时间、培训形式由设岗县教育局确定。培训工作须于秋季开学前完成,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按时上岗。
十)签订聘用协议8月31日前,设岗县人民政府与特岗教师拟聘人选签订《石家庄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附件2)。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市教育局备案一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9月30日前,各设岗县教育局将签订好的《聘用协议书》一份报市教育局。
十一)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设岗县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统一派遣,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设岗学校要做好特岗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特岗教师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设岗县可依据聘用协议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招聘要求
一)笔试、面试和录取有关工作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中共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石家庄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石教函〔2022〕295号)文件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行。 二)设岗县要把好特岗教师招聘质量关,从严执行招聘条件规定,认真核查是否有违规、违纪及其他不良社会记录,不得自行放宽尺度、降低标准,确保教师聘用质量。市教育局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三)设岗县负责网上报名和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费用。七、聘期管理
一)管理考核1.设岗县对在聘用期内的特岗教师实行协议管理。依据《石家庄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中规定的设岗县和特岗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参照《河北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设岗县教育局和设岗学校对特岗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市教育局将对设岗县“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特岗教师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待遇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设岗县教育局要建立特岗教师信息数据库,充分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动态管理。同时要做好2023年特设岗位需求预测工作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二)工资及待遇保障1.“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设岗县财政承担,工资等福利待遇标准参照国家特岗教师标准。特岗教师服务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设岗县要统筹安排特岗教师的工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含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
2.设岗县应切实保障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在工资津贴、绩效奖励、各类补贴补助、社会保障、公积金缴存、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参加培训等各方面享受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3.设岗县和学校要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要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每位特岗教师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三)户档管理服务期内,根据本人意愿,特岗教师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监督管理市教育局严格开展对设岗县的“特岗计划”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无故拖欠特岗教师工资、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不能落实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等情况,一经核实给予通报批评。“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设岗县,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核减或取消其设岗名额。
八、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7〕23号)等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设岗县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三)对于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市、县有关部门应在辖区内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按有关规定应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招聘要诚实守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三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1.不符合招聘条件,在报名时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
2.在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
3.签订了特岗教师聘用协议书,未履行协议的。
二)设岗县要切实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三)要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作用和取得成果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对于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四)联系方式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元氏县:0311—84533620;
报名期间监督投诉电话:0311—86967420,
0311—86967406。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查询网站:石家庄市教育局http://sjzjyj.sjz.gov.cn
附件:1.石家庄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
位计划招聘岗位表
2.石家庄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石家庄市教育局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力资源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org.cn 一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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