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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烟台市招远市公立医院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14人简章

日期:2024/1/25 11:30:41 浏览:

,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按照中共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烟委人组发〔2022〕2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落实相关待遇。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新进入招远市人民医院和招远市中医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

本简章由招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41011(招远市人民医院)、0535-8160735(招远市中医医院)

监督电话:0535-8153517(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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