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08
为2023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及《衡阳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均在我区受理范围之内: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雁峰区(含白沙洲工业园);
2.申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雁峰区居住证(含白沙洲工业园);
3.申请人就读学校位于雁峰区行政区域内(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4.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申请人为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我局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3.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局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网上办事'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请选择'衡阳市雁峰区教育局'。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及体检报告上的照片同版)。5)网上申报的时间:符合我区申请教师资格条件的网上申报时间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为2023年6月9日08:00—6月21日17:00,第二批次为2023年10月9日08:00—10月20日17:00。
2.体格检查
凡在雁峰区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自行选择衡阳市华程医院或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前请先下载《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内容见附件5),在体检表粘贴近期免冠照片(须与此次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及预申请递交的教师资格证照片一致),粘贴的照片处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骑缝章)。
体检时间(节假日除外):
1)第一批次为2023年6月10日—7月5日;2)第二批次为2023年10月10日—10月25日。体检医院:
衡阳市华程医院:位于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原老市公安局),可乘坐101,103,104,105,112,156,158,161,305路公交车到新大桥站(船山大桥)——往西步行250米至衡阳华程医院,联系电话0734-8205378;
2)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衡阳市黄白路65号,可乘坐103,139,142,125路到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34-2413581。体检要求:
1)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空腹进行体检;2)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保持充足睡眠。3.现场确认
1)符合我区申请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雁峰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节假日除外):第一批次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7日;第二批次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
现场确认地点: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政府内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窗口,市内可乘坐117、168、109路公交车到雁峰区政府下车即可。上班时间:09:00—11:30,14:30—17:00。联系电话:0734-8535404。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全部带原件)。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原件(户籍地为雁峰区)或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地为雁峰区)。雁峰区行政区域内高校学生(仅指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及体检报告粘贴的照片一致,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后四位数字。
④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指定医院体检后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现场认定流程
1)取号到雁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取号。
2)核验材料按照取号顺序到大厅教育窗口核验相关证件,登记领取方式(如选择配送则在地址处填好详细地址,如选择自取则在地址处写'自取'二字),领取受理凭证。
3)在教育窗口更改网报状态。5.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6.颁发证书
雁峰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到雁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以认定的原因。其中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不予认定的原因,由雁峰区教育局告知申请人就读高校,再由就读高校通知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雁峰区教育局相关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雁峰区教育局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资格证配送注意事项: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务必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或退回则由本人自己承担责任。
7.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事项的办理说明。
1)补办教师资格证须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A4纸张打印,内容见附件1)。2)教师资格证书所载信息不完全或者错误的须下载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A4纸张打印,内容见附件2)。3)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内容见附件3),并持原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证用)、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补表用)、身份证到雁峰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南824室),按照补证补表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请提前电话预约办理时间。六、咨询方式
申请人如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34—853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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