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布面试公告。若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根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当年又确需进人的,经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确定后,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经由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的比例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东兴市公招办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考核和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由东兴市公招办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各项成绩均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后,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发布考核和体检公告。
二)考核凡是入围的考核人员均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相关证明。由东兴市公招办负责考核人选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核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东兴市公招办负责组织体检人选的体检工作。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体检人选本人承担。体检人选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需要进行选岗,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选岗。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聘用单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报批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后,由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东兴市公招办及时进行复查。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九、工作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四)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五)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及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东兴市公招办负责解释。咨询专线:0770-7681247,联系地址:广西东兴市兴东路201号;联系邮箱:768124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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