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时间:2022年8月7日9:00--11:00
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依《笔试准考证》载明为准,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2个科目。两科笔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并分别按50%的比例相加计算最终笔试成绩,最终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服从现场管理。进入考点,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四要素”。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浑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师资格证资格证书(或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且只递补一次,逾期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浑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中小学学校2021—2022学年现行教材。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个人面试成绩现场打分、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在浑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告。
面试后,分学科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亦并列的,并列者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学科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浑源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书面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者自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廉洁自律、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浑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服务满十年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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