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岗前培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固阳县教育局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7.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固阳县纪委监委、固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全程监督指导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固阳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查处。
三)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固阳县纪委监委0472-8120113
固阳县人社局0472-6110684
四)实行回避制度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平等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资格审核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其它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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