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学籍管理。按照《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规定班额。落实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注册制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生学校于开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等现象出现,严禁为违规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手续。
(四)保障特殊教育。各招生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安排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到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由招生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切实保障留守(困难)儿童、孤儿和脱贫边缘户家庭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采取措施给予关注与关爱。
(五)强化控辍保学。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三访问两报告一递交”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不受户籍限制,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享受与本县户籍学生同等的招生政策和就读补贴政策。
(七)支持人口政策。凡因招生学校片区划分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就读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同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八)开展招生宣传。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招生学校要将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范围和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本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秋季固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附件1
2023年固阳县小学、初中招生片区及范围划分
一、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一)新城小学
阿拉塔大街以东,211省道以西,建设路以北(包括旧城)。
(二)团结巷小学
A片:阿拉塔大街以西,天时楼北侧巷以北(包括白云石矿、兑九湾、兴隆远塔、上下湾沁壕)。
b片:固阳一中东侧学府路以西,金山雅园(包括金山雅园)以北。
(三)文化路小学
A片:北魏大街(原包白线)以东,文化路以南,阿拉塔大街以西,漠南大街(原固查路)以北。
b片:固阳一中东侧学府路以东,天时楼北侧巷以南,阿拉塔大街以西,文化路以北。
C片:新一村(包括新一村)以东,军军汽车修理厂门前巷以南,北魏大街(原包白线)以西,漠南大街(原固查路)以北。
D片:木兰大街以东,漠南大街(原固查路)以南,北魏大街(原包白线)以西,广场北路以北。
(四)新世纪小学
A片:阿拉塔大街以东,建设路以南,211省道以西,漠南大街以北。
b片:大毛忽洞新村。
(五)光明小学
A片:漠南大街(原固查路)以南,北魏大街(原包白线)以东。
b片:广场北路以南,北魏大街(原包白线)以西,木兰大街以东。
C片:漠南大街(原固查路)以南,木兰大街以西。
二、初中招生范围划分
(一)固阳二中
范围1:固阳县金山镇南、北关派出所非农户籍的学生。
范围2:固阳县金山镇原南门村委、北门村委、旧城村委、巨和城村委和兴隆远塔村委户籍的学生。
范围3:在固阳县金山镇城区内已购房入住的其他户籍家庭子女。
(二)固阳三中
固阳二中招生范围以外的其他所有适龄学生。
附件2
2023年固阳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资格审核认定条件
一、第一类招生对象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招生学校所属片区内第一类招生对象。
1.在片区内购房,且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审核:①户口簿原件;②证件原件。
2.在片区内购房,且有抵押贷款房证明。审核:①户口簿原件;②房管部门出具的贷款房证明原件。
3.在片区内购房,且有网签协议或正式合同。审核:①户口簿原件;②网签协议或正式合同原件;③购房票据;④水费、电费、取暖费缴纳票据原件。
4.在片区内购房,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有公证手续。审核: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③公证书原件。
5.片区内移民安置房。审核:①户口簿原件;②移民安置证明原件(需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6.片区内自建房。审核:①户口簿原件;②土地使用证;③村委证明;④水费、电费缴纳票据原件。
7.片区内2023年拆迁户。审核:①户口簿原件;②拆迁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拆迁部门公章)。
8.对于小学升初中的学生,户籍在片区内。审核:户口簿原件。
二、第二类招生对象认定条件
无法办理过户或无法进行公证的二手房,需监护人同时提供以下各项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原《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相关手续;③双方交易协议;④已过户的缴纳水费、电费、取暖费和物业费缴纳票据原件;⑤所属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需加盖金山镇政府和社区公章)。
三、相关说明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房屋买卖公证时间和户籍迁入时间均要求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
2.房产性质原则上均为普通住宅,对于自购且实际居住的商铺或车库,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水费、电费、取暖费缴纳票据和社区居住证明(需加盖金山镇政府和社区公章)。
3.购买在建房产者不作为划片招生依据。
稀土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和《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入学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均衡发展”的原则。成立稀土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稀土高新区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办学成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以及阳光分班方案、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片区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合理均衡调整,以达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就近入学。按照免试入学的原则,采取划片、电脑派位、划片与派位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招生入学服务“一网通办”原则。招生入学服务全程网上申办、一次受理、网上反馈,坚持“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原则。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及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3.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
4.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户籍优先”的原则,优先招收有房有户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空余学位情况和登记人数,对学位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到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其它公办学校就读。家长预报名后视为服从学位统筹安排。
1.网上注册预报名程序
2023年,我区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优待人员及非稀土高新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5日-6月16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市统一建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信息采集平台“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点击“包头稀土高新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图片进行入学预报名登记。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预报名“信息采集表”,监护人一经点击“打印”功能,所有填报信息不得再做任何修改。家长确认后,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审核地点报名登记。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登录平台进行注册的入学者,视为在本区没有入学需求,过后不予安排就读。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不真实,一经查实,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2.现场资审派位
(1)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审核办法
“房户统一”审核办法:即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且房产证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一年(户籍在2022年8月31日前迁入)以上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于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信息采集表中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审核时须持网报信息采集表、户口簿、出生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提供包头不动产登记中心手机掌上大厅中的电子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审核后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留存,以备复核。
“房户不统一”或有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审核办法:适龄儿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于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持网报“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证件到信息采集表中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由学校登记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审核确认后,结合实际情况,区招生领导小组将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核办法外来务工随迁人员,一是指非我市户籍,在稀土高新区有房产,在稀土高新区有稳定工作的随迁人员。二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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