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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季期广西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88名教师公告

日期:2024/1/17 14:38: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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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打印邮件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不可更改),并在“签名确认处”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业成绩表代替;公费师范生另须提供其为公费生的佐证材料〕;

4)学位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可暂免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应届毕业可先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面试准考证。

6)职称证(报考岗位有中小学二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7)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个人未就业承诺书(由招聘单位现场提供模板填写),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人员须提供)

8)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部分岗位需提供高中教学经历证明材料〔由报考人所在单位为报考人出具相关资历证明材料(须有执教班级、学期、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及盖章)〕。未能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区外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核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传真或扫描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内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报考者当场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后进行确认签名,并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8:00

面试地点:玉林市第一中学大北路校区教学楼(玉州区大北路453号)。

4.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专业素养、组织教学基本功、教学效果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教材版本》(附件4)。

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按时到达考点查看,并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报到后,到候考室抽签取得面试序号单,序号一经抽取不得更改。

2)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抽签序号单,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备课室抽取课题,并在15分钟内完成备课。

备课完成后,在工作人员引领下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面试考场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超过上午8:15(含8:15)到达的考生不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课室、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5)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面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玉林市第一中学校门口公告栏张贴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选

一)确定拟聘人员

在面试成绩高于70分(含)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选岗

1.选岗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选岗程序:(1)选岗人员出示身份证,经核实无误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就座;(2)选岗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每位选岗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且选择岗位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3)选岗人员在选岗确认表上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3.注意事项:(1)拟聘人员须由本人亲自前来选岗。如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须提前联系并由本人写出委托书,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经核实后方可由被委托人代选岗;

2)如有拟聘人员在选岗结束时仍未到达指定地点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须补交书面放弃声明;

3)岗位一经选定,不准更改与调换;

4)选岗结束经审批同意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调档等有关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到选岗单位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二意愿递补

招聘单位按第一报考意愿确定拟聘人选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无人报考或无递补人员),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核准,可从第二报考意愿面试成绩合格且在同一考场但未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符合递补条件的人选将由招聘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考生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查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七、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0775-2684011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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