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绩发布。2023年7月10日前发布考试成绩,具体查询时间及网址以枣庄市教育局公告为准。各高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组织,依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建档控制线等因素,确定本校各类招生录取分数线,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发布。
(三)成绩保密。考试成绩属于考生个人隐私,除其本人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严禁炒作“中考状元”和“中考升学率”,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区(市)、学校、教师的依据,不得给区(市)、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四)证书发放。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规定,具有本市初中学籍、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修完规定课程且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准予毕业并发放义务教育证书。区(市)教体局组织未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补考,补考办法由区(市)教体局具体制定。市直学校自行组织补考,考试结果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发义务教育证书。
五、录取
高中段学校按招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录取总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考试成绩的原始分数,道德与法治、历史成绩的90,地理生物成绩的60。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限制条件。
(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1.自主招生。已被自主招生学校拟录取,并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一批次一志愿学校之前投档录取。自主招生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该学校普通考生录取分数线,且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C级及以上。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其他高中学校不得按照指标生和普通生录取。
2.指标生。对符合招生条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D级及以上(即考生不得出现E级)的应届在籍非择校考生,按录取总成绩实际得分实行降分控制录取。区(市)、学校可根据实际,在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分配计划降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农村学校考生最多降30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城区学校考生最多降15分。
3.普通生。一批次学校对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均达到D级及以上(即考生不得出现E级)的考生,按年度普通生计划确定录取。二批次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按照“分数 等级”的原则自行确定等级标准进行录取。
4.艺体专业生。为培养具有丰富文化底蕴、“合格加特长”的学生,可对不同类别的艺体专业生单独划线录取。
(二)初中后职业院校录取
依据《枣庄市2023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附件7)组织实施。
六、录取优待政策
有关考生填报《枣庄市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附件13),录取时降分投档,选最高项、不累计。
军人烈士子女,国家确定三类及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及以上岛屿部队以及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降低40分;烈士子女,作战部队、国家确定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及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系统烈士、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低20分;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及我市台商随行子女,少数民族考生,降低10分;独生子女类考生经户籍所在地区(市)及市卫健部门逐级审核后降低5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区(市)和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分析预判招生考试录取各环节存在的显性和隐形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安全、稳定、有序。
(二)严格考试管理。各区(市)、各相关科室、各有关学校要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加强对考务人员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考试期间不间断巡视巡查考场,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维护考试秩序。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要严格保密管理,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在保密期的试卷,做好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试题泄密、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面舆论引导,立足招生宣传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计划、范围、程序以及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学校招生简章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发布。区(市)、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读、咨询工作,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编制招生入学办事指南,提供咨询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选择适合的教育,通过公告栏、新闻媒体、家长会等形式公开招生考试信息,实行阳光招生。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擅自超范围、超计划、超班额、提前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严禁抢拉生源;严禁空挂学籍和接收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严禁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和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开展逐校排查,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对于违规招生、扰乱招生秩序、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树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按规定招生的有关责任人从严处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各区(市)教体局和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要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风险隐患,排查报告于5月2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附件:1.枣庄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2.枣庄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初中后高职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3.枣庄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中职(技工)院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
??4.枣庄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5.枣庄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艺体专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6.枣庄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专业预录审批登记表
??7.枣庄市2023年初中后职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8.枣庄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9.枣庄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0.枣庄市2023年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1.枣庄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2.枣庄市2023年技工学校招生专业及指导性计划
?13.枣庄市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核表
?14.枣庄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
?15.枣庄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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