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报名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4.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都应已满六年。
5.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
(1)持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件学生;
(2)华侨学生;
(3)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
(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6.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05
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具体办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报名点具体实施,并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严格审查考生资格。
2.提醒非本市户籍考生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
3.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4.报名结束2日内在固定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考生名单,3日后向区招考中心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各区招考中心审核后报送市招考中心。
PART03
三、考试
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简称“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
2.市级统一考试科目:
体育与健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3.校级组织的考试科目:
音乐、美术。
(二)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计算
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与健康满分值40分,其中基本知识分值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分值36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以下简称“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音乐和美术,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音乐和美术由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
2.升学成绩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九部分组成:
⑴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
⑵物理卷面成绩的90;
⑶化学卷面成绩的60;
⑷道德与法治卷面成绩的50;
⑸历史卷面成绩的50;
⑹地理卷面成绩的30;
⑺生物卷面成绩的30;
⑻体育与健康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卷面成绩;
⑼照顾分。
投档分四舍五入取整,总分值为800分加照顾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40分。
3.考试科目等级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以下简称“九科”),根据卷面成绩划定5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划定为A、B、C、D、E。
原则上每门科目各等级人数所占考生总数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E等级共20%;其中,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
4.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评价,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评价。
(三)考试时间安排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
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19日-21日,科目顺序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市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
3.校级考试科目时间:
4月1日前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考试方案,5月31日前确定成绩。
(四)有关说明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2.个人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可在网上查询或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3.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须参加我市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从本省其他地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地理、生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证明方可认定成绩,等级按照考生参加考试当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
4.2024届考试科目等级评为E级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毕业补考,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
5.2023年地理、生物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24年全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照2024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成绩认定以实际考试成绩折算计入投档分。
6.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职业学校除了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外,其他专业不得举行面试。
PART04
四、招生
(一)招生范围
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面向属地所在片区招生。
1.面向全市招生的:
厦门外国语学校(含海沧校区和集美校区)、集美中学(含侨英校区和后溪校区)、科技中学(含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厦门二中(含五缘校区和集美校区)、厦门实验中学(含西柯校区和祥平校区)、厦门市音乐学校、翔安一中、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六中同安校区、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国贸协和双语高级中学、华锐莱普顿高级中学、华师希平双语高级中学、央美恒一高级中学以及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校区的“钱学森班”,厦门六中东渡校区、同安校区的“博雅班”,厦门二中五缘校区、集美校区的“南强班”,各分别面向全市招收50人。集美中学侨英校区“嘉庚班”面向全市招收100人,后溪校区“嘉庚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厦门沧江高级中学“行知班”、厦门市翔安中学“科创班”、翔安一中“蔡启瑞班”、海沧实验中学“航天班”,各面向全市招收50人。
2.面向片区之外招生的:
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各面向片区之外招收20人。同安一中轮山校区“苏颂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50人。
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的普通高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计划指标详见《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3.面向其他设区市招生的:
中等职业学校可跨设区市招生。需报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简章,组织招生。
(二)招生类型
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台生班学生、自主招生学生。体育艺术类、创新实验类、保送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纳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畴。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普职融通班、综合高中班、五年一贯制高职试点班学生。
1.定向生招生
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厦门六中东渡校区、厦门二中五缘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6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轮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60指标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侨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2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六中同安校区、厦门二中集美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集美中学后溪校区、厦门实验中学祥平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指标面向属地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实验中学西柯校区、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45指标面向属地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不含民办学校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填报定向生。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投档分数线下25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各学科等级要求不变。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纳入招生学校普通生招生片区的招生计划。
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全部三所学校的普通生志愿(学校的志愿顺序不限,下同)。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全部两所学校的普通生志愿。
考生填报其他学校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该校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核,并于3月14日至17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区招考中心,由各区招考中心审核后上报市招考中心。
2.自主招生
深化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果,推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招生改革,推动高中有特色多样化发展,申报并确认创建“特色发展学校”或“特色项目”的学校可实行体育艺术类、创新实验类、保送类的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考生已被艺术类、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提前录取的,不得再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应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在学籍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1)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
符合条件且体育、艺术方面特长明显的学生可向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全市统一中考。报考市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报考区属学校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5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创新实验类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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