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00)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送交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12办公室(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攀枝花东区机关办公大楼)。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少数民族考生:《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户口簿复印件须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面)1份。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录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体局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发布):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6.在职教师须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9.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岗位的,除持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微格课或讲微格课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面试方式为讲课 技能测试的岗位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
2.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面试考务费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科目及方式。
面试科目
面试方式
面试分值
教师岗位(除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外)
讲微格课
100分
音乐教师岗位
讲微格课
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
体育教师岗位
讲微格课
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各占50。
专业技能测试
美术教师岗位
讲微格课
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各占50。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按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不含递补体检人员),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本次考试负责考核工作的相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招的中小学教师纳入东区“区管校聘”的统一管理范畴,由区教师服务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聘用时,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选择任教学校(排名靠前者先选),统一和区教师服务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后,再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学校工作。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东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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