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9日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情形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2025年8月21日—8月28日
岗前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跟岗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统一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心理健康等,培训不少于80学时。
(十二)聘用
招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新招聘教师按时报到后,与教育部门、招聘学校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人事档案,须在2025年8月20日前提交招聘岗位所在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凡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昌吉州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昌吉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时刻关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昌吉州教育云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招聘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s://jy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j.gov.cn)、昌吉州教育云(http://www.cjzedu.cn)及昌吉教育微信平台(需关注昌吉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信息可通过昌吉州教育云平台进行操作。
(三)公示信息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五、相关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二)本《公告》由昌吉州教育局、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org.cn 一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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