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办理完聘用手续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岗位致使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成绩公布
试讲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岗前体检
岗前体检要到乌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工作小组统一指定的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政审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对考察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并进行递补。
(九)公示程序及要求
1.根据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乌达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2.拟招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聘资格;
3.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政审不合格,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相关规定的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4.取消招聘资格的拟招聘人员将通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信用记录。拟招聘人员要服从工作单位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管理。招聘人员纳入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协议等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招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招聘。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招聘人员待遇。应聘者录用后,乌达区教育局将根据乌达区各中小学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则取消录用资格。招聘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点击查看军队文职招聘公告
五、纪律和监督
2022年乌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防疫要求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
(一)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健康码”和“国家行程码”绿码,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进入考试地点。考生入场检测时均须保持1米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所在地区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工作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
(三)为避免考生到达考试地区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建议考生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变化及各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合理安排出行,建议不出境,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时刻关注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
(四)考试当天,经疫情防控工作组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其余时间均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和考场。
(六)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七)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执行上述规定。点击查看军队文职招聘公告
七、其它事项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此次招聘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工作由乌达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点击查看军队文职招聘公告
(三)本公告由乌达区招聘急需紧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登记表.docx
附件2:2022乌海市乌达区急需紧缺教师工作岗位表.docx
乌达区招聘急需紧缺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
乌兰浩特市2022年“绿色通道”引进7名教育类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乌兰浩特市计划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引进一批教育类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计划
采取公开引进的形式,引进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7名,详见《乌兰浩特市2022年“绿色通道”引进教育类人才计划表》(附件一,以下简称《计划表》)。点击查看军队文职招聘公告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6、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lht.gov.cn/)。点击查看军队文职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上午9:00至6月6日下午17:00。
3、报名时请将下列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格式制成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发送邮箱详见计划表):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乌兰浩特市2022年“绿色通道”引进教育类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2)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能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书面材料;点击查看军队文职招聘公告
(5)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
(6)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8)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类别岗位。凡因《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2022年6月9日至6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携带以下材料,到乌兰浩特市教育局402室(乌兰浩特市五一北大路22-1)进行资格复审:
(1)填写并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点击查看军队文职招聘公告
(2)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能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点击查看军队文职招聘公告
(7)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9)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复审时递交工作人员,作为后续审查的唯一依据;点击查看军队文职招聘公告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信用惩戒等处理;
(5)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复审通过进入评估程序人员名单将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