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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四川雅安市考试招聘学校教师115人公告

2025/3/17 9:46:10 点击:

来源时间为:2025-03-10

因工作需要,雅安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学校教师名额共计11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报名网站为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rsks.com.cn)。专业条件审核以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以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依据。考生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已上传雅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供考生参考。

1.选择岗位。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10—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17:00。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4.报名信息查询。本次招聘报名期间将在每天下午16:00发布岗位报名情况统计数据。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附件《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我局进行相应调减或取消。我局根据考生报名时“是否服从调配”项的选择情况,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服从调配的考生,直接进行调整,不再征求考生意见,调整后的有关情况将于2025年3月26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中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或服从调配但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作退费处理,其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将在2025年3月28日前通过网络退回考生账户。

四)打印考生信息表和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应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考生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或政策性加分时使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应在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9日24:00前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考生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包含身份证原件、社会卡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4月22日(上午9:00—11:30)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社会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雅安市先锋路30号)进行加分。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的,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25年5月8日前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须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我局已上传至雅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

2.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25年5月22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5年5月23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考试所有岗位所有考生有效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90。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确定。

资格复审公告将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3:1比例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缺额,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实施。面试方式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考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面试组织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和农村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详见报考须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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