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单位对提出的考核意见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备案。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雅安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所报考岗位另有服务期限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市州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5)2823845
雨城区教育局:(0835)2238242
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5)7621285
荥经县教育局:(0835)7631385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5)4223057
汉源县教育局:(0835)4228105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5)8869026
石棉县教育局:(0835)8858558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5)6521513
芦山县教育局:(0835)6522372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5)6821021
宝兴县教育局:(0835)6822657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35)2223370
2.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835)2227020
3.监督电话:
雅安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835)2222652
4.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