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11-13
2025-11-1318:26:41[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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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精神,结合清远市清城区教育系统发展需要,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清城区决定面向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4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清城区作为清远市委、市政府的驻地,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核心区域。其位于广东省中部、北江中下游、清远市最南端,下辖4个街道、4个镇,并代管1个国营林场,辖区总面积1296.31平方千米,常住人口约112万,是粤东西北地级市中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区。目前,清城区拥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113所,其中63所学校与省名校(园)签订了深度结对帮扶协议。清城区是非珠三角地区首个广东省教育强区,也是粤北地区首批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近年来,清城区陆续与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玉岩中学等名校合作办学,为区域教育注入了优质资源。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45名,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即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国(境)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以上的,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1.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至报名首日。
2.专业要求。
1)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2)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3.学历学位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同时必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2)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提交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专业有关证明资料并签订承诺书,并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4日17: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