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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乡市卫滨区事业单位招聘81人

日期:2024/1/27 1:54:2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7-05

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72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卫滨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全供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及相关内容见《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公告,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受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ntce.neea.edu.cn打印相应类别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科目网页截图证明)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1日,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8:30至7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资格审查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岗位被取消的除外);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9:00至7月18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可以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此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A4格式)。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27日8:00至7月30日9:3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并保存好笔试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卫滨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公示。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填写《岗位重新报名登记表》。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本人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退回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经审查确认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7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家庭证明原件和基本信息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报考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公共基础知识(6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2)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40分)、教育专业知识(6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3)报考卫生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卫生类专业知识(6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7月30日,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城区。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等。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考从新乡市卫滨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市卫滨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10分的加分政策(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在2022年7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户口本;(3)本人入伍通知书;(4)本人退伍证;(5)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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