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担。
4.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三)公示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上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采取本款方式聘用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八、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二)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三)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面试、体检、考核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二)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三)应聘者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核、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四)应聘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进行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3953035;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电话:0774-3886628;
监督电话:0774-395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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