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中小学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照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若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跨(市、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市、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逐级上报市、省相关部门复审并公示。
(八)发文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县教育局、用人单位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全县统一组织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2.特岗教师须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五、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根据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落实周转宿舍,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落实工作岗位及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县教育局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附件:
1.灵台县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表
2.“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灵台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org.cn 一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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