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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龙泉、庆元、景宁、遂昌等地先后发布……请转发扩散

日期:2024/1/24 8:21:1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30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寒窗苦读,花开六月,2023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10日进行,中考将于6月13日至14日进行,这是我市广大学子人生的重要时刻,也凝聚着千万家庭的期盼和希望。为给龙泉的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我们特向龙泉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2023年6月1日至14日高考、中考等特殊活动期间,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各施工单位要完善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暂停夜间施工;

二、严格控制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建筑施工、装修作业、房屋拆除以及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机器切割加工等;

三、禁止在夜间从事露天移动KTV、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活动;

四、避免划龙舟、鸣喇叭等噪声扰民行为,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禁鸣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五、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以及乐器演奏等;

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严格控制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活动期间,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对工业生产、烧烤排档、酒吧经营,大型活动举办、广场舞、夜间大货车行驶等导致噪声扰民情形的管理;在考试期间组织人员对考点学校现场周边进行巡查,及时应对噪声干扰考试的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中高考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全市各单位、个人应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响应倡议要求,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应考环境,助他们一臂之力。如发现有噪声扰民的行为,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举报电话:12345

特此倡议!

龙泉市公安局

龙泉市教育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龙泉市城乡建设局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龙泉市市场监管局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泉市水利局

龙泉市信访局

2023年5月26日

庆元

关于严格控制高考(选考)期间噪声扰民的公告

高考(选考)即将临近,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公告:

一、控制期限:从2023年6月7日起至6月10日止

二、控制范围:庆元中学周围

三、强制措施: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禁止露天娱乐活动扰民。在高考(选考)期间,庆元中学考场周围实行“静音”管理;濛洲街东至龙洲中路路口、西至横城南路路口,过境公路东至大济路口、西至祥云路路口,横城南路、聚丰步行街,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过境公路除客运班车(禁鸣喇叭)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禁止有噪声污染的一切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及娱乐活动。

四、在规定期限内,县有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对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五、在高考(选考)期间,庆中区块将对手机信号进行屏蔽,在此期间庆中周围手机使用将有所影响,敬请谅解。

举报电话:96345(指挥中心)12345(信访局)110(公安局)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遂昌

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6月10日进行,为确保我县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01

控制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

02

控制范围

县城城区有关学校的周围,各居住区以及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遂昌中学(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

03

强制性措施

1.6月1日至6月5日,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潢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6月6日至6月10日,遂昌中学本部(考点)及公园路校区、县职业中专、育才高中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潢必须24小时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110〔公安〕12345〔综合行政执法〕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遂昌县公安局

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8日

景宁

关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高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公告

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10日进行,为确保景宁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一、控制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二、控制范围

景宁中学、县职业高中周围1000米范围内

三、强制性措施

(一)6月1日至6月5日,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修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6月6日至6月10日,景宁中学(考点)及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修必须24小时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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