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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2人公告

日期:2024/3/28 15:38:2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09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党工委、管理办研究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2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招聘。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7:3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先报名,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1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福地路小学(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福地路12号)。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2张(用A4纸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见附件3);

②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⑤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役证明;

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先报名,报名时须出具面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且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⑧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完成缴费确认,方视为报名。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加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06、07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2.面试人选确定

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生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顺序:由2023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06、07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先进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专业面试人选,专业面试采取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不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含)的直接进入专业面试(模拟上课和答辩)。

专业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技能加试

1)报考音乐、幼儿园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06、07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含)的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报名人数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 专业面试成绩×60。

音乐、幼儿园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40 技能加试成绩×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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