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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50人公告

日期:2024/8/2 22:14:5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4-02-21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宁德市委编办、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现将2024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新任模块)》(附件1)和《2024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在编在岗公办教师计划表(委托模块)》(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任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2.委托岗位:面向福建省遴选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立志奉献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修订)规定的标准。

3.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幼儿园委托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中小学委托教师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报考委托岗位者若属于省级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及以上(名校长)、、教师、教育工作者、百佳教师、百佳班主任、拔尖人才、教师技能大赛获奖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省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2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核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5.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6.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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