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10-21
【导语】:中山纪念中学由孙科秉承其父孙中山先生“谋建设培人才为富强根本”遗愿而创办,现校名由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于1978年亲笔题写。学校于1934年建成,是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省一级学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和中山考点,共招聘专任教师22人,竞赛教练5人,攀岩教练1人
(一)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专任教师13人,其中数学2人,语文2人,物理4人,化学4人,政治1人;竞赛指导教师4人,其中数学竞赛1人,物理竞赛2人,生物竞赛1人。
图源: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下同)
(二)中山考点
中山考点招聘专任教师9人,其中物理2人,化学2人,英语2人,生物1人,体育2人;攀岩教练员1人;信息竞赛指导教师1人。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未招满的部分岗位将顺延到中山考点进行招聘,具体情况请留意后续补充公告。
图源:中山纪念中学
三、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山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2025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7:00
中山考点:2025年10月16日9:00至11月4日17:00
(二)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https://jyrc.zsedu.cn/home.action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招聘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4.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已通知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已与本市公办学校签约的,不得参与本市其它学校招聘。
(四)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结束1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该考点报名结束次日18: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已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该考点报名结束次日21:00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报名要求
1.同一考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未招满的部分岗位可以顺延到其他考点进行招聘,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已通知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可再参加其他考点的招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 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素养及能力测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至11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采用模拟教学(专业技能素养测试) 答辩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内容。
4.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按照直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直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对同分考生另行组织直接业务考核。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60-85501869
联系时间:8:30—17:30(工作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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