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办法
初中阶段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时网上报名,分为两轮进行录取:第一轮,民办初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公办初中分批录取。
第一轮,民办初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所有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籍返回生,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并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可自愿填报本区最多不超过10个民办学校志愿、1所市直民办学校和1所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分本区民办学校、市直民办学校、跨区民办学校三批进行,经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及第二轮公办学位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4)。
第二轮,公办初中分批录取:
非中心城区片(即原外砂、新溪、下蓬片)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对应中学,户籍返回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直升初中进行安排(见附件7)。非中心城区片初中对口直升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采用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对应小学非汕头市户籍毕业生。
中心城区片公办初中学位按以下顺位进行安排,第一顺位按对口直升安排,第二顺位按政策进行安排,第三顺位实行电脑派位,第四顺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
第一顺位,具有龙湖区户籍、学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对应中学(安排表见附件8);具有龙湖区户籍、学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直升初中进行安排,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尚未划定对口直升初中的,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初中。
第二顺位是政策照顾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顺位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不分先后):
①具有龙湖区中心城区片户籍的返回生,符合“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条件的,按照户籍所在地对应片区组别派位,不符合“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条件的,统一参加中心城区片2组的派位;
②具有龙湖区学籍的本市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对应片区组别派位;
③具有龙湖区学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湖区中心城区片有有效房产的非汕头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对应片区组别派位;(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下文同;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以上三类学生均通过填报志愿及电脑派位安排学位(派位组别安排见附件9);
第四顺位是具有我区学籍的非汕头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已符合二、三顺位条件的除外),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含非中心城区片有空余学位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安排表见附件10;
在安排完第一、二顺位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包括市属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将通过电脑派位安排第三顺位学生。电脑派位组别按小学毕业学校分为中心城区片1组、2组,共2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学位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按就读意愿排序填报,必须填满对应组别内所有公办中学志愿,才能确保安排到公办学位。
在原外砂、新溪、下蓬片所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湖区中心城区片有有效房产并满足“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参加中心城区片2组派位。如有需要的学生可填写申请表并向毕业学校提交户籍和有效房产证明,毕业学校负责审核资料原件后,收集复印件和申请表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按程序审核同意后,只能参加其申请的组别电脑派位。
安排完第三顺位学生后,第四顺位学生在中心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含非中心城区片有空余学位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差额录取。在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参加摇号的所有学校,增加摇中几率。电脑随机摇号未被摇中的学生可自行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根据今年毕业生情况,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金湾学校、林百欣中学龙祥学校初中部招生暂作以下安排:(该项安排非长期政策,需视当年对口直升学校毕业生具体情况确定)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填报金湾学校:①具有龙湖区学籍的港澳台人士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士子女或具有龙湖区学籍的港澳台、外籍学生;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海岸新津片区(津河路以南,阿里山路以北)有有效房产的龙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或龙湖区户籍返回生;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悦江府、观澜府、观云府、和汇湾、润溪府、蔚蓝湾、檀悦府、誉境阳光、保利天汇、誉禧阳光有有效房产的龙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或龙湖区户籍返回生(返回生也可按第三顺位参与派位,详见附件9);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柏嘉半岛、珠港新城片区、东海岸新津片区(东海岸大道以北,阿里山路以南)有效房产的龙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或龙湖区户籍返回生可填报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衡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汕汾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金桂园、龙腾熙园、国瑞四季园、江南星语有有效房产的龙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或龙湖区户籍返回生可填报林百欣中学龙祥学校。
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金湾学校、林百欣中学龙祥学校三所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初中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继续按照所属顺位参加所填报志愿的公办初中的录取。学校若有剩余学位,将参加中心城区片第三顺位派位。
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作为市直属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初中部录取本校小学毕业生、政策照顾生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
(三)注意事项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时未提交真实、完整信息,造成学位安排顺位出现问题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后果。
双胞胎、多胞胎报名,既可以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也可以以每个孩子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但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只有一个报名号,所有志愿统一填报,摇中则一起录取,摇不中则均不予录取。以“捆绑”方式参加报名的,监护人应在报名平台“多胞胎资料”项目填写多胞胎子女信息并上传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应资料;未填写“多胞胎资料”项目的,则以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
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将不再参加公办学位的录取。所有采用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将分批公布学生录取结果,家长可在“龙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市属民办学校在本校网站公布)。8月13-15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被录取的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被公办学校录取的,按通知的时间到校注册。
未参与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我区初中学校的学位安排。龙湖区户籍学生如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15日前向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户籍等证明,经区教育局核准,将在公办初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束后,视各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初中新生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生。学校实行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各校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使家长和学生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保证初中入学组织工作顺利进行。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定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要按照《汕头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纳入龙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详见附件4。市直及外区其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龙湖区户籍学生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到本区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自主组织补录。补录须优先满足本区学生学位需求。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和时间性强、涉及千家万户,相关工作将在龙湖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细化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步骤、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阳光招生
(三)健全协作应急机制
建立和学校之间专项工作直通网络,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通气、协商和处置,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无缝衔接,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学校要成立应急小组,制订应急工作预案,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要直面矛盾,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热点事件,讲清楚真相和原因,澄清一些不实信息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努力缓解化解家长焦虑情绪。
(四)加强释疑解惑引导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要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媒体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
(五)压实履职责任
各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体教师、毕业生家长学习、宣讲、解读招生方案,耐心做好释疑解惑、精准引导工作,确保招生改革政策落实落地,维护招生工作秩序。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化解责任和稳控责任,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方案由龙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招生工作未尽事宜由龙湖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龙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2.龙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生分类一览表
3.2023年龙湖区部分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范围
4.2023年龙湖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5.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摇号实施细则
6.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须知
7.2023—2024学年度原外砂、新溪、下蓬片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安排表
8.2023—2024学年度中心城区片龙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安排表(第一顺位适用)
9.龙湖区2023—2024学年度中心城区片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划片分组安排表(第三顺位适用)
10.龙湖区2023—2024学年度公办初中电脑摇号安排表(第四顺位适用)
附件:1.龙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2.龙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生分类一览表
附件:3.2023年龙湖区部分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范围
附件:4.2023年龙湖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龙湖区民办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org.cn 一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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