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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日期:2024/1/28 3:45:5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7-04

原标题: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汕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龙湖区结合实际,出台《龙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全文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改革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保障学位供给,依法做好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影响基础教育健康、科学发展的核心环节。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明确工作目标,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教育公平。要结合本校实际,厘清当前招生入学工作的突出矛盾,破解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区教育局将从实际出发,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努力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均等,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学校实行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

(三)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

按照《汕头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进程、户籍制度改革、生育政策、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通过集团化办学、增办新校、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等多种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今年我区义务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龙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附件1)。

(四)做好各类群体入学工作

1.做好政策照顾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政策照顾生的审核、入学安排工作。按规定做好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优待对象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对华侨子女、港澳台居民子女按居住地户籍人口给予同等入学待遇。

凡居住地在龙湖区范围内的华侨子女、港澳台居民子女,凭父母华侨身份证明、父母或子女港澳/台湾居民居住证及其他相关入学资料参加网上报名。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也凭相应证明材料参加网上报名。其他政策照顾生应在7月6日前持相关资料到区教育局教育股进行申请登记(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引进博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相应政策由单位统一提交资料)。申请入读公办初中的我区小学毕业政策照顾生于7月6日前在就读小学提交资料进行登记,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复核,核实后按政策安排入学。政策性照顾生的具体对象及条件见《龙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生分类一览表》(附件2)。

2.做好被拆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因住宅被拆迁或征收确需在临时住所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汕头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下文简称拆迁户子女),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征拆公告、拆迁或房屋征收协议和家庭临时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及住房证明,于7月6日前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小学毕业生于7月6日前在就读小学登记),经审核后,区教育局将调剂安排在家庭临时住所所在地学校就近报名就读。

3.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任何学校都不得向来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4.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全覆盖、零拒绝”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对区残联提供的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应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育智学校作为我区独立办学的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对无法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和康复训练。对确实不能到特殊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残疾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义务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五)齐抓共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学校要完善控辍保学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完善区教育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控辍保学工作网络,落实各级责任。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学生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应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学校要认真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资助力度,做好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衔接工作,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子女顺利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任何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省定标准化学校标准设置班额。严禁任何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各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三、小学招生工作

(一)入学年龄

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在录取新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招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随即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接受教育机构培训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招生服务范围

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的服务范围见附件3。非中心城区片(即原外砂、新溪、下蓬片)公办小学承担对应居委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任务。各校在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龙湖区户籍生源后若尚有空余学位的,接受服务范围内的非龙湖区户籍常住人口的适龄儿童报名,并按照顺位进行安排。

新建住宅小区须由开发商向区教育局书面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和学位等情况划定入学范围。

因搬迁新入户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我区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区内户口迁移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的,按照原户籍地址安排就读学校)。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由区外户口迁入我区的适龄儿童,应于8月16日前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在摇号录取结束后,调剂安排到尚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报名方式

中心城区片和非中心城区片适龄儿童均可参加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与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同时网上报名,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现场报名。

1.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具有龙湖区户籍或实际居住在龙湖区的适龄儿童,有意报名民办小学的,要进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8日至7月12日进行网上报名,通过手机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方e校通”,点击“招生服务”,再点击“汕头招生报名通道”,选择“龙湖区”,再点击“小学”,进入“龙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小学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8日8:30-7月12日17:30)。确实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于7月8、9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报名资料向拟报名的公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报名服务,报名表由家长签名确认。

2.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

今年我区将继续在中心城区片金环路以东,新津河以西,汕汾路以南本区范围内的28所学校及东海岸新溪片区中阳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即属于金珠小学、龙湖小学、林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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