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2)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3)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4)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5)严格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7)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8)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10.疫情防控
1)疫情防控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2)考生在考场面试期间必须摘下口罩,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严格防护和防止疾病传播。11.备注事项
本批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果岗位招聘不足需继续组织招聘,可继续使用此面试方案,面试地点、面试日期相应改变即可,不需重新报审面试方案。
八)签订就业意向协议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含各学校协议或三方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九)考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签订三方协议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镇沅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医院为镇沅县人民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查询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尤其是对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在镇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招聘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则该岗位不再递补。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三、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所有教师,均为普洱市镇沅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老师,联系电话:0879-5813451。
二)查询网站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pezhenyuan.gov.cn/)。
三)重要提示1.请各位考生主动及时关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考生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自愿放弃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7.本次招聘工作全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六、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镇沅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和到镇沅县教育系统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org.cn 一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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