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核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
(五)考察
考察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察或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459182;
附件:1.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汇总表
2.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秦皇岛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org.cn 一中学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