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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集贤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政策性加分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1/23 16:11:1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20

依据《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教体字〔2023〕32号)文件,关于考生照顾政策的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政策性加分情况公示如下:

一、加分政策

1.蒙古族、柯尔克孜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锡伯族考生加10分,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加10分。

4.具备多项加分条件者,不重复加分,只加一项最高分。

二、加分情况

经各初中学校初审,县教体局教育股复核,现将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9日,公示期满仍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加分。

附件:2023年集贤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公示名单

集贤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0日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org.cn 一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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