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31
2023年度高考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各考点周边路段交通安全畅通,考生考试环境安全、安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高考期间对各考点周边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3年6月7日(8:30—11:45、14:30—17:30)
2023年6月8日(8:30—10:30、14:30—17:15)
2023年6月9日(8:00—12:30、14:00—18:30)
二、管制区域及措施
文昌东路(东昌中路口-葛洪路口)禁止机动车鸣号,禁止机动车通行(学生送考车辆除外)。
东昌中路(文昌东路口-文矩路口)禁止机动车鸣号,禁止机动车通行(学生送考车辆除外)。
(二)句容市实验高级中学考点
文昌东路(华阳北路口-句卓路口)禁止机动车鸣号,禁止机动车通行(学生送考车辆除外)。
上述路段实行双向禁止机动车通行的管制措施,请行经上述考点周边路段的车辆严格禁止鸣号,相关车辆请避开高考时段(提早或推迟)出行,或者由城区其他道路相互绕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句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31日
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加强环境噪音管理的通告
为保证我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江苏省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现就有关环境噪声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6月7日至6月9日,中午12时至14时、晚上19时至次日7时,句容市城区禁止一切施工作业。
二、2023年6月7日7时至6月9日18时,省句中和实高两个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一切施工作业。
三、2023年6月7日7时至6月9日18时,句容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6月7日至9日,考点周边主干道将实施机动车辆交通管制。
四、上述时段内,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式招揽顾客;禁止室内装修中使用高噪音的设备,不得对考生造成影响。
五、一切排放噪声源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均应在上述时间区段内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确保不对考生造成影响。
六、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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