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霸必读!6月18日报名,镇海中学、北仑中学发布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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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中学甬江校区高中段(面向北仑区)
招生政策发布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3〕96号)、《关于做好2023年北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仑教〔2023〕42号)、《镇海中学甬江校区高中段2023年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应届北仑区初中毕业生:
(一)充分认同和理解镇海中学的办学理念、培养目标、文化传统和管理制度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相关学科特长与发展兴趣,学业优秀,并有入读我校强烈意愿的。
(二)完成北仑区中考。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高一新生38人。
三、招生程序
(一)测试报名
1.网上填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镇海中学校园网(http://www.zhzx.net.cn/info/79664)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8日上午7:00至晚上21:00。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的无效。
2.纸质材料
(1)从镇海中学网站报名系统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原件(初中考试成绩需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要求手写,能全方位展示自己,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
(3)初中阶段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应将这三部分材料按次序装订(报名表作为首页,不需另制封面),在6月18日(周日)上午7:30~晚上21:30期间交至镇海中学教务处。
注意:此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自行留好备份。
3.材料核验
在上交纸质申请材料现场,将核验复印件的原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考生由镇海中学进行资格审查,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6月19日下午12:00前在镇海中学校园网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三)学校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于6月20日(如有变动,以通知时间为准)上午7:30前到镇海中学参加测试(随带身份证及考试用品)。
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的1: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并在6月20日(如有变动,以通知时间为准)下午笔试成绩出来后进行面试,面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
(四)录取程序
在考生面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学校笔试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中考成绩×30%+学校笔试成绩×(中考总分/学校笔试总分)×70%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学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学校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办法执行。
(五)收费标准
按原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有关收费标准收取。
四、其他说明
1.镇海中学甬江校区2023级新生借用镇海中学本校区校舍学习。
2.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如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区教育局和镇海中学相关规定处理。
3.咨询电话:0574-86274201(贺老师),0574-86274037(沈老师),0574-86294054(吴老师)。
4.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宁波市镇海中学。
北仑中学2023级强基班选拔方案公布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3〕96号)和北仑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北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仑教〔2023〕42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探索青少年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决定面向完成北仑区中考的学生选拔强基(学术创新)班学生,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充分认同北仑中学的办学理念、培养目标和管理制度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相关学科特长与发展兴趣,学业优秀,并有入读我校强烈意愿的。
二、选拔计划
不超过96人。
三、实施办法
(一)测试报名
报名时间:6月18日7:00至16:00,符合条件的考生向就读初中学校报名,学校根据分配名额和择优推荐名单通过北仑区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志愿管理”模块——“强基填报”完成填报。
(二)资格审核
报名考生由北仑中学进行资格审查,6月19日12:00前通知相关学生。
(三)学校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于6月20日7:30前到顾国和外国语学校参加测试(随带身份证及考试用品)。测试科目和时间如下:
测试时间
学科
分值
7:30~9:30
语文
120
10:00~11:30
数学
120
13:00~14:30
英语
100
15:00~16:30
科学
120
(四)录取程序
前置条件:通过中考被北仑中学录取的2023级新生。
录取依据: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根据中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中考成绩×30%+学校测试成绩×(中考总分/学校测试总分)×70%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中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中考总分相同时,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1.若测试时间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强基班学生在选课分班时将作适当调整。
3.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属宁波市北仑中学。
来源:镇海中学、北仑中学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org.cn 一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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