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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吉林通化辉南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日期:2024/1/23 10:03:57 浏览: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辉南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辉南县户籍人员或持有辉南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辉南县户籍)。

三)驻辉南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申请

1.辉南县户籍人员和持有辉南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驻辉南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辉南县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通化市教育局)申请。

2.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辉南县教育局)提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居住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通化市教育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辉南县教育局)提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通化市教育局)。

四、认定流程

吉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从4月下旬到7月28日。包括网上申报、现场确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三个环节。

一)网上申报。

1.上半年第一批次申报时间:4月25日—5月12日。

2.上半年第二批次申报时间:6月8日—6月21日。

3.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校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现场确认照片为同一底版)。

1)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持有辉南县居住证的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签名后按程序要求扫描上传图片。报名后,申请人需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的,于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

4)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网上申报信息要求本人填写,不得代填,出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原标题:辉南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uinanxian.gov.cn/zwgk/tzgg/202304/t20230421_65239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org.cn 一中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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